马桶企业水效实验室备案新申请-详询嘉诺特-AN
马桶企业水效实验室备案新申请-详询嘉诺特-AN 水效实验室备案;
水效标识检测实验室文本核验通则
1.目的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水效标识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标识中心)为指导水效标识检测实验室文本核验工作,依据《水效标识检测实验室备案实施总则》特制定本通则。
2.范围
本通则适用于申请水效标识检验检测实验室备案的生产者实验室、进口商实验室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
本通则规定了文本核验的流程和相关要求。
3.受理备案
3.1实验室应填报《水效标识检测实验室备案申请书》等申请资料,以邮寄的方式向标识中心提交文本资料2份,并同时在水效标识检验检测实验室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同时申请多个产品检测能力的实验室应按产品类别分别提交申请资料。
3.2 标识中心在收到实验室提交的申请资料(包括文本资料和水效标识检测实验室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资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
3.3 标识中心应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申请实验室受理结果。
4.文本核验
4.1 文本核验是对申请备案的实验室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其提交的文本资料是否符合《水效标识检验检测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的相关规定。
4.2 标识中心应在受理申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本核验,并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申请备案实验室文本核验的结果。
4.3文本核验结果包括符合和不符合两种。
4.4 如果文本核验结果为不符合,申请备案实验室应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相关资料。逾期未整改,再次申请备案的实验室,视为次申请的实验室,需提交所有申请资料。
4.5 实验室申请信息发生变化时,应进行变更备案,详细要求见《总则》。
5.相关记录和表单
《水效标识检验检测实验室备案表》
《水效标识检验检测实验室备案变更备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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