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联邦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查询
服务项目 |
发明专利查询 |
面向地区 |
全国 |
材质 |
亚克力 |
设计周期 |
10天 |
颜色 |
白色 |
外观设计专利概述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 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富有美感; (4)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外观设计专利的范围 通常,可以构成外观设计的组合有: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图案;产品的形状和图案;产品的形状和色彩;产品的图案和色彩;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 工业产品形状含义 工业产品外观形状是指对产品造型的设计,也就是指产品外部的点、线、面的移动、变化、组合而呈现的外表轮廓,即对产品的结构、外形等同时进行设计、制造的结果; 工业产品外观图案含义 工业产品外观图案是指由任何线条、文字、符号、色块的排列或组合而在产品的表面构成的图形。产品的外观图案应当是固定、可见的,而不应是时有时无的或者需要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看见。 工业产品色彩含义 工业产品的色彩是指用于产品上的颜色或者颜色的组合,制造该产品所用材料的本色不是外观设计的色彩。产品的色彩不能立构成外观设计,除非产品色彩变化的本身已形成一种图 实用新型专利不是“垃圾”!因为你并没有发现它有这些好... 实用新型专利在各个国家的审查制度也不相同,比如韩国和马来西亚,是需要实质审查的,其审查程序和程度和国内发明基本相同;而在德国只是进行形式审查;而在澳大利亚是实行登记制,然后再根据申请人的意愿选择是否请求审查。 就保护期限而言,世界上各个国家基本都规定在10年左右,只有极个别国家规定不同,比如澳大利亚为8年,马来西亚和巴西为10年以上。 由以上信息可以看出,各个国家的实用新型专利制度虽然略有区别,但其实质上均是对发明专利的补充,是对小发明小改进的一种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2.2中国实用新型介绍 我国实用新型专利由于不进行实质审查,授权时间相对较快,因此自从1984年中国颁布专利法以来,我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激增。 1997年,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突破5万件,居世界一。 2010年,中国实用新型申请量占全世界申请总量的83%。 2006年至2014 年,我国有效实用新型专利总量从292,323 件快速增长到2,291,326 件,保持了29.4%的年均增长率。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年报(2014年)统计数据看,有效实用新型专利2,291,326 件,同比2013年增长18.3%,占总量的比重达到49.4%,较2013年提高3.2 个百分点;而发明和外观专利占总量的比重分别为25.8%和24.9%。 由此可见,目前我国的实用新型专利处于一个良性稳定的发展阶段,但是增加率相比于前些年略有下降,这也客观反映了公众对实用新型专利的重视和认可程度正在降低。 欧洲专利申请 机构设置 欧洲专利局的机构设置分为5个层次,即局、总部、部、处和科。该局设有局长1人,副局长5人。全局共设置5个总部的机构。其中,总部设在海牙,负责检索和文献工作。其余的4个总部均设在慕尼黑,其中,第二总部负责全局的行政管理,第五总部负责法律及国际事务。另外,欧洲专利局还在奥地利维也纳设有专利信息中心;在柏林设有分支机构,承担一部分管理,检索及文献工作。 欧洲专利局负责专利申请检索和审查工作的机构分别集中在海牙总部和慕尼黑第二总部,其具体情况如下: 海牙总部下设5个部级机构,其中第二部具体从专利申请的检索及其他检索工作。慕尼黑第二总部下设4个部级机构。一批负责流程管理,人员培训、协调及质量等;第二部为化学审查部;第三部为物理及电学审查部;第四部为机械及一般工艺审查部,目前第二至第四部3个实审部有953名审查员。 由于欧洲专利申请逐年增长较快,尽管审批采取了加快措施,提高工作效率,但仍有积压。欧洲专利局每年的收支有盈余,并用该余额进行新业务大楼、自动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并与美、日一起推行一项庞大的专利自动化无纸计划。 保护特点 通过欧洲专利局在欧洲国家获得专利权保护有以下几个特点: 依照欧洲专利公约的规定,一项欧洲专利申请,可以多国获得保护。一项欧洲专利可以在任何一个或所有成员国中享有国家专利的同等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简化在多国单提交专利申请的手续,节约开支,方便申请人; 欧洲专利是按照统一的法律审查批准的。不会因为各国专利法在程序和审查要求的不同而造成不同后果,给申请人以安全感; 欧洲专利审批的效率和质量有,要比逐个国家申请程序既快又节省开支,特别是商业上能提高发明的价值; 欧洲专利局采用英、法、德三种语言,对申请人有较大的选择使用语言的自由,从而也减少了逐一国家以不同语言申请的费用; 欧洲专利局采用检索与审查分开进行的程序,既有利于申请人对专利申请及时处理,也有利于国际专利合作条约的协调,方便了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申请人。 欧专局在加强局内管理、审查、检索等业务工作的同时,还与各国间与非间专利工作机构有着良好而广泛的合作关系。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领域的合作关系也在不断发展、加强。 欧洲专利局是世界上实力强、现代化的专利局之一,拥有世界上完整的专利文献资源,的专利信息检索系统和丰富的专利审查、申诉及法律研究方面的经验,在文献收集、检索及审查员培训方面对中国知识产权局提供过很多帮助。另外,在文献及信息产品方面两局也有广泛的交流。
查看全部介绍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