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排烟阀门认证限制类产品认证、消防排烟风机产品CCCF认证-伊俐信
服务项目 |
防火排烟阀门认证,限制类产品认证,排烟风机CCCF认证,消防产品认证 |
面向地区 |
全国 |
主持人 |
有 |
防火排烟阀门产品属于国家限制类产品,需申请认证的企业需自查,满足以下条件: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我国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我中心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授权与核准,依法开展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等第三方合格评定工作的机构。所有符合强制性认证基本条件的生产者,无论其生产地在国内还是国外,均可向我中心提出认证委托。
二、请贵企业认真学习《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要求,对照工厂质保能力等要求进行全面自查。
三、如贵企业确认自身具备强制性认证委托的基本条件,能够持续稳定生产符合相关认证标准要求的消防产品,可通过“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委托业务系统”,以留言至认证业务处的方式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有关企业资质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2)企业营业执照是否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内容一致。
2、企业近年来总体生产经营情况概述(特别是委托认证产品)
企业的生产规模(包括产量、产值),预计产生的经济效益以及成本核算情况。
3、企业实际生产场地的基本情况
应提供企业实际生产场地的基本情况,包括场地的租赁合同(适用时)、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文件(适用时),确认企业委托认证的生产厂址、使用期限(适用时)、使用面积、土地使用性质等是否与现场情况相符。
4、企业委托认证产品技术来源说明及未侵犯其他单位或个人知识产权的承诺。
1)企业委托认证产品技术来源是自主研发还是引进技术,说明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技术资历情况;
2)自主研发要有研发、试产过程及相关记录;
3)引进技术要有转让协议和转让试产过程记录;
4)详细说明产品定型确认过程;
5)产品关键工艺、关键工序的详细说明(主要技术指标和参数说明);
5、企业委托认证产品的产品特性文件
企业委托认证产品的产品特性文件是否符合认证要求,是企业自己完成还是在咨询公司协助下完成。
6、企业委托认证产品的生产和检验设备配置情况。
应提供生产、检验设备台账,固定资产在企业资产账户上的记录,包括购买合同、付款凭证等。设备台账记录与生产现场核查设备保持一致,做到账物相符;应提供原始的采购凭证(包括采购合同、付款凭证、安装调试记录等)。
7、企业各部门职责分工及管理制度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文件应涵盖认证实施细则中工厂质量能力十一条的要求。
8、企业主要技术、工艺、生产和检验人员配置情况
从事产品技术开发、工艺、生产、检验、管理等各环节关键岗位职工的名单,工资表、社保缴纳清单等,用于证实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情况;
9、企业生产、检验设备设施运行使用情况的视频
应录制清晰的车间现场全景视频,并在主要生产、检验设备前录制特写,画外音简要介绍设备名称、用途等。
四、未生产过,现拟生产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版)》中限制类消防产品的企业,根据国家认监委[2011]119号《关于在强制性产品认证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的通知》要求,请提供当地产业政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实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文件。
防火排烟阀门(限制类)、消防排烟风机产品CCCF认证-伊俐信 消防产品认证 排烟风机CCCF认证、限制类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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