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承接个人资企业注册,承接个人资企业注册,个人资企业注册材料,从事个人资企业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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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个人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个人资企业法》第十条个人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四)经营范围。
《个人资企业法》第十一条个人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个人资企业法》第十二条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个人资企业法》第十三条个人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资企业成立日期。
在领取个人资企业营业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个人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事务管理
个人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1、内部限制(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
(1)个人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法定限制(法律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
(1)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2)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申请变更提交的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1.变更名称的,还应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
2.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者关于产权的证明或说明)变更住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登记机关。
3.变更投资人的,应当提供新负责人的照片(一寸2张)、身份证明、履历表。
4.变更经营范围的,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后申请变更登记。
5.变更经营期限的,应提交相关材料。以年为单位的经营期限的起止时间的确定打印,应当将终止时间提前1日标注。
个人资企业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不交企业所得税,而交个人所得税,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应纳税所得额=当月(期)销售收入*所得率=160220.09*5%=8011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相同点
、两者的投资主体基本相同。两者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公民),而不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二、个人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对投入的资产都实行申报制,不需要经过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由于两者都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也不强调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的实际缴付。
第三、两者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相同,都以个人或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如果以出资方式分,个体工商户可分为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两种形式;而个人资企业也可以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个人资企业和以家庭财产出资的个人资企业。在责任承担上,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个人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都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以家庭财产出资的个人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都以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第四、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个人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均须有必要的资金、场所、从业人员及生产经营条件。这也是个体工商户与个人资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必要条件。
此外,个人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在商标使用主体及广告宣传策略等方面也具有很多的相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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