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软件著作权登记作品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登记资料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好处多多,四川力久知识产权律师为大家介绍几条: 1.软件版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也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 2.软件登记版权后,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 3.在我国境内合法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国家部门的认证使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4.是申请软件产品及软件企业条件,也是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的重要条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可能是我们接触的多的,而且登记数量也是多的。 计算机软件是计算机程序及其文档的总称。计算机文档属于文字作品,其保护没有问题。所以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主要是对计算机程序的保护。 计算机软件具备以下条件,才能获得保护: (1)原创性。受保护的软件是立开发,不能抄袭、复制他人的软件。 (2)可感知性。受保护的软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如纸带、卡片、磁盘等。 (3)可再现性。又称可复制性。即把软件固定在有形物体上的可能性。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科加急,也可普通办理,根据客户的需求来选择。 著作权侵权诉讼地的管辖。 【诉讼管辖】 地域管辖:《-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适用地域管辖。即“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级别管辖: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体现的是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即关于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在人民法院。 著作权侵权,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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