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电证,广电资质,影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 |
面向地区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办理企业具备立法人资格;(公司制企业可以,个人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行)
2.法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档案可查询)
3.办理企业是内资企业,至末级股东均不得含有外资定成分;(法律依据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34号令)第五条之规定)
4.无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金要求;
5.至少三名广电相关人员为主要管理人员;(务必为中级职称及以上或具备相关业绩证明)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公司性质为内资企业;
2、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简历、身份证明;
3、不少于三名的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业绩证明、用工合同; 广播电视及相关学历证明(要求低学历为大专,并且已毕业2年以上,;有影视类中级以上职称者,无需提供学历证明与业绩证明。无职称证书者,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视频片名的截加含有名字(不能用艺名)的字幕表截图并提供网址,每人需提供2部或以上。)
4、办公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原件;
5、公司章程
6、申请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承诺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后置审批,公司本身应先满足要求,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新成立公司,一种就是后续增加经营范围。一般新成立的公司可以完全按照要求来做,而后续增加经营范围的公司就涉及到的改动就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