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普洱水土保持监测,哈萨克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测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应根据全国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规划和监测工作需要,结合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治区分布情况,布设相关监测点。
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因子监测分为项目挖方、填方数量及面积、弃土、弃石、弃渣量及堆放面积;项目区林草覆盖度。
开发建设项目监测应包括,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应包括下列项目: 防治措施的数量和质量;林草措施成活率、保存率、生长情况及覆盖度。
国家和省级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实行定期公告制度,监测公告由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发布。省级监测公告发布前经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审查。
监测制度和技术标准初步建立。水利部发布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水利部发布的相关文件,明确了各级监测机构职责、监测站网建设、资质管理、监测报告制度和监测成果发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