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办理提供资质认证代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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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的,用于管理和监督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经营的许可证。该许可证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经营机构开展业务的必要证件,也是国家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经营活动的法定授权和监督管理。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公共利益和公众利益,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合法性、健康性和安全性。
资质全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审批机构:省级广播影视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审核时间:20-40工作日
年检要求:每年1-3月
有效期限:2年
需要办理广播许可的人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企事业单位等拥有广播设备、有意开展广播业务的单位; 2. 已经获得广播频率的单位; 3. 拟在特定地区或频段内开展广播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4. 拟开展无线电、卫星广播业务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