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物业管理资格证书 |
面向地区 |
全国 |
(三)三级资质(已取消)
新办为暂定三级,不需有物业项目;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后须升为三级方能继续使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四)资质承揽范围
二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三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物业服务行业将迎来不再认定资质的新时代。而这个时代的起点就是2017年9月6日。那么,问题来了!不再
认定新的资质是不是等于取消资质?物业企业凭什么条件去投标?资质被取消会给行业带来哪些改变?
1、凭资质认英雄的年代终结。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取消后,行业竞争的整体格局将发生本质改变,但这个过
程是比较缓慢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
,二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三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往后
,这种门槛将取消,凭资质认英雄的年代终结。
2、“门外汉”跨界入侵的情况增多。资质取消后,营业执照上包含“物业服务”内容的企业,就可以参与物业
服务项目投标,不再有资质方面的限制。外延扩大了,符合条件的企业大大增加。特别是在把社区看成金矿,
资本频频进入的背景下,“门外汉”跨界入侵的情况增多,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3、资质证在一定时期内含金量反而更高。为什么说,这是缓慢的过程呢?因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的决定权在
业主手中,“资质高,服务好,服务能力强”的观念根深蒂固,特别是在投标权分散的住宅小区,这种情况更
加明显,“资质”证在一定时期内含金量反而更高。“业绩(管理的面积)+口碑(信用)”,仍是在投标中取
胜的法宝。同时,出借资质的现象将减少,管理实力弱的“影子”公司将会被市场淘汰,从消息面看,取消资
质核定不等于取消资质。
4、合伙制和项目经理将崛起。《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对低资质企业服务面积的限制,剥夺了业
主自由选择权以及新创企业的创新精神。物业企业资质被取消,符合“淡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能力”
的事中事后监管理念,目的是为了降低行业就业创业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市场竞争的政策壁垒被取消,
项目经理创业门槛大大降低,曾经由说了算的“资质”,现在被市场接过了话语权——你行,你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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