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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产品的原材料稍显紧俏时,尤其应警惕上游供应商利用企业的急迫心态和竞争者可能的拉拢或囤积,而使企业从源头丧失竞争优势,这是十分可怕的事情。如同迈克尔·波特教授所言,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有时候还真能决定企业的竞争力。因此,维持上游忠诚供应和开辟第二供应源是品牌全盛时期供应链管理的。为上游供应商提高生产和作业效率、改进物流设施和程序、适当提高供应价格、描述并确立与供应商的长远合作利益点等都是可行的忠诚供应计划;寻找替代品或寻求供应商的竞争者,甚至在可能的规模效应基础上考虑兼并供应商,这些都是开辟第二供应源的工作思路。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国市监认证〔2020〕165号)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质量考核的通知》(市监认证〔2021〕79号)要求,总局于2021年10—12月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称各省局)开展提升行动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并对提升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总结评估报告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对全国5639家帮扶企业的问卷调查,95.88%的帮扶企业认为提升成效非常明显或比较明显,企业满意度达到97.4%;31个省(区、市)的提升成效均在85%以上;36个行业的提升成效均在80%以上。根据企业反馈,提升明显的方面依次是:质量意识提升、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完善、工作环境更加整洁安全、工艺流程优化、产品质量水平提高和客户满意度提升。另外,企业在创新能力提高、经营业绩、成本下降和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等方面也有一定程度提升。
各地在提升行动开展过程中,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形成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山东、浙江、山西、河北、江苏、福建、广西、天津等8个地方典型经验详见附件3),值得在全国推广。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培训和帮扶力度,不断推动提升行动走实走深,让更多的小微企业受益。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向当地请示汇报,推动将提升行动纳入地方工作,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银行贷款、“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等方面给予政策激励。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要善于发挥各类行业协会的作用,更加注重运用市场化手段,积极引导第三方技术机构和小微企业参加提升行动。总局已把提升行动纳入市场监管综合考核体系,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也要建立、完善相应考核评估机制。
要坚持问题导向、简便实用的原则,指导小微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要强化系统思维,注重综合施策,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品牌建设等多种手段,解决企业“难点”“痛点”问题。鼓励第三方机构与地方、行业学协会深入合作,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持续深入的帮扶服务。要加强小微企业帮扶机制和认证制度研究,探索建立将帮扶机构收益与帮扶企业提升成效挂钩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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